水羊股份(300740):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3188 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料图片)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年 7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 7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 7月 28日至 2023年 8月 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3年 8月 17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 8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 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5人调整为 32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6.8875万股调整为 317.0689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上述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鉴于 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调整事项合法、合规,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5人调整为 32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6.8875万股调整为 317.0689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鉴于 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调整事项合法、合规,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45人调整为 32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6.8875万股调整为 317.0689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授予的人数、调整后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8月 25日